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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11、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工作规则

发表于:2013-10-17 21:25:51 浏览人数:881
一、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的场所,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和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则。
二、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实验技术,熟练掌握教学实验的原理、方法、操作规程及相关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和保管的规章及方法。
三、实验室应有专人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保管、维护和修理,努力提高仪器设备完好率;所有仪器设备都要登记建帐,做到帐物相符。
四、爱护仪器设备,保持实验室清洁。仪器设备的存放应整齐有序,注意防尘、防潮、防震、防冻、防火。仪器设备一般不得外借或私自利用实验室仪器设备为他人作有偿服务,更不得擅自将仪器设备带出实验室,特殊情况,必须经主管院/部或实验室主任批准。
五、使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先经过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使用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按规定认真填写设备使用纪录。
六、实验室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如发生故障、损坏、丢失等事故时,应及时如实向院主管部门报告,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根据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七、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下班前要严格检查水源、电源、气源,关好门窗;加强对易燃易爆和腐蚀有毒危险品的管理,做到领用有手续,使用有记录;实验多余的危险品要及时收回妥善保管,不得过量存放。
八、不得在实验室堆放与实验无关的其他物品。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九、对违反本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根据情节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