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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和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发表于:2013-10-17 21:24:14 浏览人数:942
随着学校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我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仪”)的数量快速增加。为推进大仪专管共用、资源共享,避免重复购置,提高大仪的利用率、完好率和投资效益,根据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放范围
在确保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凡性能良好、单价在人民币十万元(含)以上、能够为校内外提供服务机时的大仪,原则上经校职能部门审定后列入开放服务范围并上网公布。
二、工作组织与要求
1.大仪所在单位应填写《浙江理工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开放使用申请》(附件1),经校职能部门(总务处、计划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和校收费管理小组审定场地、收费标准、管理人员等开放条件后,方可列入开放服务范围,并上网公布。
2.凡属学校资产满足开放共享条件的大仪,无论经费来源如何,全校共享。大仪专管单位应为全校师生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
3.大仪所在单位应配备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责任心强的实验技术人员或教师负责仪器设备的操作和管理。大仪的使用人员须经过培训和考核方可进行仪器操作,确保仪器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4.凡需使用大仪的单位和个人,事先应向大仪专管单位预约,使用者和大仪专管单位应共同填写测试委托单,并妥善保管,以便结帐。
三、收费标准
1.凡国家或省市物价管理部门有大仪开放使用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照管理部门的标准收费。
2.凡没有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大仪所在单位参照国内同类仪器设备使用收费情况,根据仪器设备折旧费、运行成本和管理服务费等计算制定收费标准并填写《浙江理工大学仪器设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申请表》(附件2),经学校收费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执行。
3.收费计算公式:收费=仪器设备折旧费+运行成本+管理服务费
(1)仪器设备折旧费
仪器设备折旧费=仪器设备折旧费率×使用机时数,其中仪器设备折旧费率=仪器设备帐面价值÷折旧年限÷1080小时。折旧年限:机电设备20年,精密仪器15年。
(2)运行成本:包括水电费、气体和试剂耗材费、日常维护费等。
(3)管理服务费:包括仪器设备操作和咨询、分析、计算等服务性费用。
管理服务费=(仪器设备折旧费+运行成本)×15%
4.大仪对校外开放按收费标准执行,对校内开放按收费标准的二分之一执行(对学生教学计划外实验开放按收费标准的四分之一执行,对学生教学计划内的实验开放不收费)。
四、收费方式
1.校内开放:测试委托人需填写《浙江理工大学测试委托单》(附件3),委托人为研究生的须经导师签字。大仪开放单位在每学期末将测试总费用分别通知测试委托人和计划财务处,测试委托人在每学期开学后的两周内,采用校内转帐的方式予以结清。未及时缴纳测试费用者暂不予以使用仪器设备。委托人调离或退休时要结清所有的测试费用,否则不予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2.校外开放:测试委托人填写《浙江理工大学测试委托单》,并凭大仪所在部门开具的《缴费通知单》(附件4)到计划财务处缴纳测试费后,再凭盖过收讫章的《缴费通知单》到测试部门领取测试结果;若长期委托测试,可申请参照校内委托测试的方式执行,收费标准按照校外标准,结算时间与校内一致。
五、经费分配
大仪开放使用所收取的费用统一交到校计划财务处,由学校统一管理和分配。收费的25%作为学校运行管理费, 75%下拨给大仪专管单位,可用作发展基金、设备维护和运行经费、技术服务费,其中技术服务费不得超过下拨部分的20%。
六、对未经批准擅自收费或收费未上交的单位,一经发现将追究该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其他仪器设备收费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开始试行。本办法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